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公司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訊,請務必詳閱各項內容。
一、機關名稱:品得網絡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01人身保險,067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77 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 081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091 消費者保護
三、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蒐集您個人資料如下。
(一) 識別類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職稱、住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等)。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等)。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二) 特徵類
C011 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購買本公司公產品或服務過程之訂單處理期間或報名本公司課程或活動之報名行政作業期間。
(二) 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
(三) 對象:本公司、主管機關、合作廠商。
(四) 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五、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院相關規定。
六、個資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並應自行確認資料正確性,如未提供正確資料將影響本公司服務及其完整性。
七、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聲明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於本網站上公告,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八、自我保護措施:
請您妥善保管您的密碼及或任何個人資料,勿將資料提供給他人,並於網站使用完成後務必執行登出動作。
九、本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聲明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有關本院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諮詢:
若您對此告知事項之內容有任何疑慮,請您聯絡公司 contact@peakstargroup.com。